家暴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家暴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物质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家暴行为给无过错方身体、精神造成伤害后,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比如因为被家暴受伤去看病产生的医疗费,受伤后无法工作导致的误工费,如果因为家暴造成残疾,还会涉及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相对复杂,由于精神痛苦是很主观的感受,难以精确计算。在实践中,一般会影响到赔偿数额的有以下因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所以,在因家暴导致离婚的案件里,无过错方可以基于此条规定,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 至于具体赔偿金额,幅度范围较大,从几千元到上万元都有可能,比如一般可能是5000元至10000元,但如果家暴情节严重、造成后果恶劣等,赔偿金额也可能高达100000元 。具体数额要由受诉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诸多因素综合确定。 相关概念: 物质损害赔偿:因侵权行为导致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等实际物质方面的损失而进行的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折磨等不良影响,而给予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