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时债权债务如何进行分配?


在家暴离婚案件中,债权债务的分配需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平等享有。但在考虑到家暴这一特殊情况时,法院通常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同时会充分考量家庭暴力行为对婚姻关系产生的负面影响,可能会倾向于给受害方在财产分配上一定照顾和倾斜。 对于债务,要先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另一方不需要承担。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而只是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另外,如果债务与家庭暴力行为之间有明确且直接的关联性,法院有可能会判决由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单独承担这部分债务。不过,受害一方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家庭暴力行为的真实存在以及其对财产关系所带来的实际影响,这样才能确保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