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款个人所得税扣除比例是多少?
我做了一些公益捐赠,想从个人所得税里扣除这部分捐赠款,但是不清楚具体的扣除比例是多少。不知道是全额扣除,还是有一定的比例限制,所以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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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个人进行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的。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通俗来讲,应纳税所得额就是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作为计税依据的那部分收入。比如说,你的应纳税所得额是10000元,按照30%的扣除比例,你最多可以扣除3000元的捐赠款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不过,也存在一些可以全额扣除的情况。例如,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此外,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也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所以,具体的扣除比例要根据不同的捐赠情形和相关政策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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