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酒精含量达到230mg/100ml,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吗?
我朋友最近因为醉驾被查,酒精含量测出来是230mg/100ml,他很担心会被起诉。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检察院有没有可能不起诉,具体要看哪些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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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醉驾酒精含量达到230mg/100ml,检察院会起诉,因为这属于严重的醉酒驾驶行为。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检察院也有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醉酒驾驶的判定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80mg/100ml时,即视为醉酒驾车。而在此次情况中,酒精含量达到230mg/100ml,远超醉酒驾车标准,通常会被认定为严重违法行为。 然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例如,醉驾者在发现自己醉酒后,及时、安全地将车辆停靠在路边,未对公共安全造成实际危害,且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检查,认错态度良好等,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 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过,醉驾的追诉时效一般较长,通常不会因为时效问题而不起诉。 3.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这需要有国家发布的特赦令针对此类犯罪行为,在实际中较为罕见。 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但醉驾属于公诉案件,并非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所以此条一般不适用。 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若醉驾者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死亡,那么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6.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总体而言,醉驾酒精含量230mg/100ml被不起诉的可能性较小,但如果存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检察院也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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