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的有效期限是多少个月?


商业秘密的有效期限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为多少个月。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简单来说,就是那些企业特有的、能给企业带来利益,并且企业采取了保密手段不让外人知道的信息。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取决于多个因素。首先,如果商业秘密一直处于保密状态,且其商业价值依然存在,那么它的保护期限可以是无限长的。例如可口可乐的配方,这一商业秘密已经保护了很长时间,只要其保密措施到位,能一直为企业创造价值,就可以一直作为商业秘密受到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着重保护商业秘密不被非法侵犯,而没有对其有效期限进行限定。 不过,如果商业秘密因为权利人自身的原因,如保密措施不当导致信息公开,或者因为技术进步等客观原因使得该信息不再具有商业价值,那么商业秘密就不再受到保护,其有效期限也就结束了。所以,商业秘密的有效期限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月数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