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卖了遇到征地补偿归谁领?
我之前把土地卖出去了,现在这块地要被征收,有了征地补偿。我和买地的人都觉得补偿应该归自己,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个补偿到底该归谁领,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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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土地卖了遇到征地补偿归谁领这个问题时,需要区分不同类型的土地性质,因为不同性质的土地适用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 首先来看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有承包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在承包期内遇到征地,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也就是说,如果是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了,对于土地补偿费,通常是归集体;而地上如果有转让方种植的青苗或者修建的附着物,那这部分补偿就归转让方;要是受让方进行了青苗种植或者附着物建设,这部分补偿就归受让方。比如,甲把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乙在上面种了庄稼,后来土地被征收,庄稼的补偿就归乙。 再说说国有土地。国有土地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以依法转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等。如果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遇到征收,房屋等地上建筑物的补偿一般归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对应的补偿等通常归土地使用权人。例如,丙将自己拥有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及上面的房屋卖给丁,之后土地被征收,房屋补偿就归丁,而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的补偿等归属要根据转让协议等具体情况确定。 总之,土地卖了遇到征地补偿归谁领要综合土地性质、流转方式以及地上附着物等多种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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