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得的土地能够买卖吗
我家拆迁后分得了一些土地,现在家里经济上有些紧张,就想着能不能把这些土地卖掉换点钱应急。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问问这种拆迁分得的土地到底可不可以买卖啊,希望能给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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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分得的土地能不能买卖,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获得安置房的情况。一般来说,在房子居住满五年且缴纳完土地出让金后,安置房能转变为商品房性质,就可以自由交易了。这是因为当满足这些条件后,房屋及对应的土地在性质上发生了改变,具备了市场流通的条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规,对被征收人的补偿有多种形式,安置房是其中一种,当符合一定标准后可进入市场交易。不过,各地政府对于安置房上市交易可能还有其他规定,有些安置房即便过了五年也可能无法上市交易 ,所以具体要参照当地政策。 其次,如果是集体土地上拆迁分得的土地,农民拆迁安置建房的土地通常是不可以买卖的。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个人对这类土地只有使用权和收益权,没有所有权,不能进行自由买卖,私下买卖交易的话土地可能会被收回。 总之,拆迁分得土地的买卖问题较为复杂,要先明确土地性质,再结合当地具体政策来判断。在没有搞清楚规定之前,千万不要盲目进行交易,以免遭受损失。 相关概念: 国有土地:指城市市区的土地,归国家所有。 集体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包括宅基地等。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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