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我涉及一个案子,警方那边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的侦查,听说接下来要移送起诉了。我不太清楚从侦查到移送起诉这个过程有没有时间限制,要是超过时间没移送会怎样呢?很想了解下移送起诉的期限到底是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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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起诉的期限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移送起诉。移送起诉是指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在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将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诉讼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存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情况,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延长规定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能达到七个月。当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就要及时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外,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前面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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