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移送起诉的下一步流程是什么?

我涉及一个案子,现在已经到了移送起诉阶段,我不太清楚接下来会怎样发展。我想知道移送起诉之后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每个环节大概需要多久,我在这些流程中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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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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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起诉指的是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在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将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一个程序。 移送起诉后的下一步流程如下: 首先是检察院审查。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移送起诉的案件材料后,会全面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同时,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接着,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若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到了法院之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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