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是怎么回事?
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通常指的是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我国,刑事案件一般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当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就会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后,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 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整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享有一系列的权利保障。比如有权委托辩护人,有权申请回避,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等。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5个相关问题
公安局移交案件到检察院是什么流程?
我涉及一个案子,公安局说 要把案子移交到检察院了。我不太清楚这个过程,心里很没底。想知道公安局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具体是怎样的流程,中间会有哪些环节,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呢?
公安机关如何移送审查起诉?
我想知道在具体的案件里,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是怎么操作的。比如要准备哪些材料,经过哪些流程,时间上有什么规定等。我就想搞清楚整个移送审查起诉的来龙去脉,省得心里一直没底。
公安报检察院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涉及一个案子,公安那边好像要报给检察院了。我心里很慌,不知道这对我来说到底是好是坏。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公安把案子报给检察院意味着什么,会有怎样的结果,这对当事人来说是不是好事呢?
警察将案件公诉到检察院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知道警察办案后会把案子送到检察院,但不清楚具体是怎么走流程的。我有个朋友的案子现在在警察那里,我想了解一下之后警察是怎么把案子交到检察院的,每个步骤大概是怎样的,好心里有个底。
案件到了检察院之后要走什么程序?
我因为一些事了解到案子到了检察院这一步,对之后的流程特别好奇。想知道从检察院受理开始,一直到最后会经历哪些环节,每个环节大概是做什么的,有什么规定限制之类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后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