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哪些职责和权力?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是负责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部门。 从职责方面来看,首先是交通秩序管理。交警支队要对城市道路上的交通秩序进行维护,指挥交通流量,确保道路的顺畅通行。例如,在早晚高峰等交通流量大的时段,交警会在路口指挥车辆有序通行,避免交通拥堵。这一职责的法律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该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为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分支,承担着具体的交通秩序管理任务。 其次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交警支队有权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像超速、闯红灯、酒驾等行为。对于这些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详细的条文。例如,第九十一条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罚款、暂扣驾驶证等处罚措施,交警支队依据这些规定对违法者进行处理,以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再者是交通事故处理。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支队要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勘查、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收集证据、询问当事人等工作,然后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划分责任。对于轻微事故,可能会当场进行调解处理;对于严重事故,则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从权力方面来说,交警支队有执法权。他们可以在道路上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查看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同时,他们还拥有行政处罚权,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可以依法作出罚款、扣分、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等处罚决定。此外,在紧急情况下,交警支队还有权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如封闭道路、疏导交通等,以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的正常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