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避让人但未撞到人,下雨天打滑摔倒,责任如何判定?
我骑电瓶车时为了避让行人,虽然没撞到对方,但因下雨天路滑自己摔倒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责任该怎么划分,是我自己承担,还是行人也有一定责任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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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责任的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看。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这里要判断行人是否有过错以及其过错与你摔倒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行人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等过错行为,比如突然横穿马路、在非机动车道停留等,且其过错行为导致你不得不避让,进而引发摔倒,那么行人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然而,如果行人没有过错,是你自身在骑行过程中因下雨天路滑,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摔倒,那么责任可能主要由你自己承担。比如你骑行速度过快,在下雨天没有采取合理的减速措施等。 在实际的责任判定中,还需要结合具体的证据情况。比如现场的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判断责任的依据。要是双方对于责任划分存在争议,可以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等情况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此来明确双方的责任。如果因为责任承担问题产生纠纷,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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