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人骨折逃逸后可以追究什么责任?
我骑电动车不小心撞人导致对方骨折了,当时害怕就直接跑了。现在很担心会有什么后果,想知道这种电动车撞人骨折后逃逸的情况,从法律角度来说会被追究什么样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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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电动车撞人导致骨折并逃逸后,需要从民事、行政和刑事这三个方面来确定可能被追究的责任。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简单来说,逃逸者需要对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一系列合理费用进行赔偿。如果伤者因为骨折导致了身体残疾,经过专业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逃逸者还得按照相应等级进行残疾赔偿。 在行政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即便逃逸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逃逸者也会面临罚款,甚至可能会被拘留。如果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处罚可能会更加严重。 关于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若伤者的骨折情况被鉴定为重伤,并且逃逸者对事故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那么逃逸者就可能会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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