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骑电动车被路上的坑洼绊倒,责任该如何划分?

我骑电动车出门,路上突然遇到个坑洼,结果直接被绊倒了,身体也受了点伤,电动车也有损坏。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责任到底该怎么划分啊,是我自己倒霉承担全部损失,还是有其他相关方要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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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骑电动车被路上的坑洼绊倒的情况下,责任划分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在这类事件中,涉及到的责任主要是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因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那么这个有过错的一方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路上的坑洼是由于道路施工导致的,且施工方没有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也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比如在坑洼周围设置围栏、放置警示灯等,那么施工方就存在过错,需要对骑电动车被绊倒的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骑行人因为被坑洼绊倒而遭受的身体伤害、电动车损坏等损失,施工方要进行赔偿。 要是坑洼是由于道路管理部门没有尽到管理和维护义务造成的,例如道路管理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并修复道路上的坑洼,导致骑行人被绊倒受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道路管理部门不能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的,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比如,道路管理部门有定期巡查道路状况的义务,如果他们没有按照规定的频率和标准进行巡查,没有及时发现并处理道路上的坑洼,那么就不能证明尽到了管理职责,就要对骑行人的损失负责。 然而,如果骑行人自身存在过错,也会影响责任的划分。例如,骑行人在骑行过程中速度过快、注意力不集中,没有注意到明显的坑洼,那么骑行人自己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可能会判定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损失。比如,法院可能会认定施工方或道路管理部门承担主要责任,骑行人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所以,骑电动车被路上的坑洼绊倒后,责任划分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确定各方的过错程度,从而确定最终的责任承担方式。如果遇到这类问题,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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