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存在哪些相关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首先是电子数据相关问题。电子数据就是记录在计算机系统磁(光)性信息载体上的数据,和传统书面数据不一样。它有几个特性,无形性,说白了就是看不见摸不着,只是计算机存储介质里的一组电子信息;不稳定性,不像传统书面数据形成后一般不会变化;易改动性,很容易被修改且可能不留痕迹;技术性,它的生成、确认等一系列环节都依赖高技术。因为这些特性,法律对其证据效力的规定也不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1996年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为各国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范本,让电子数据在法律上逐渐得到承认。
其次是数字签名技术。数字签名其实就是电子数据文件中用二进制数0、1表示的字符串,通过加密技术在发送方和接收方之间实现加密、解密转换。发送方用散列算法生成报文摘要,再用私有密钥加密形成数字签名发送,接收方用同样算法计算报文摘要,用公用密钥解密数字签名,两者报文摘要相同就确认报文来源。它能核实发送方签名真实性、防止发送方事后抵赖、避免接收方伪造签名,只有满足这三条才有效可靠。
再者是支付过程中的责任认定问题。比如遭遇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外来风险导致支付出现问题,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风险,还有盗窃、欺诈等犯罪行为带来的风险等。在这些情况下,各参与方如支付平台、商家、消费者的责任划分在法律上都有相应规定。央行发布的《非金融 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对规范支付市场、明确各方责任有重要作用。
另外,网络银行在线支付也存在法律问题。包括银行对客户信息的保护义务、支付指令的执行准确性等方面。
相关概念:
电子数据:计算机系统中的磁(光)性信息载体上记录的数据。
数字签名:电子数据文件中用二进制数0、1表示,通过加密技术实现发送方和接收方验证的字符串。
《电子商务示范法》: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的,为各国电子商务立法提供范本的法律文件。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央行发布的,用于规范金融体系、加强金融监管、稳定金融秩序,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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