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是怎样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涉及多种情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当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这是为了惩罚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例如,劳动者工作了8个月,此时按照一年计算,用人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比如,劳动者患重病,在单位工作了3年,除了获得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还能得到不低于9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6个月基础医疗补助费 + 6×50%)。
3.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违法情形需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1.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 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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