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鉴定人不出庭时鉴定意见的效力如何认定?

我有个官司涉及一份鉴定意见,可鉴定人不出庭。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份鉴定意见还有没有效啊?是直接就不能用了,还是有其他的认定方式呢?我很担心这会影响官司的结果,所以想弄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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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鉴定意见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诉讼中,鉴定意见作为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对于案件的事实认定和裁判结果往往起着关键作用。然而,当鉴定人不出庭时,鉴定意见的效力认定就成为一个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指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对民事案件中出现的专门性问题,通过鉴别和判断后作出的书面意见。在诉讼过程中,鉴定意见有助于法官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形成准确的认识,进而作出公正的裁判。 对于鉴定人不出庭时鉴定意见效力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这一规定明确了鉴定人出庭作证的重要性。 为什么法律会这样规定呢?这是因为鉴定意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主观性,鉴定人的知识水平、经验以及鉴定过程中的操作方法等因素都可能影响鉴定意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当鉴定人出庭时,当事人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就鉴定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和说明。这样一来,法官能够更全面、深入地了解鉴定意见的形成过程和依据,从而对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作出准确的判断。 而如果鉴定人不出庭,就无法接受当事人的质询和法庭的询问,法官难以对鉴定意见进行有效的审查和判断。在这种情况下,若直接将该鉴定意见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可能会导致裁判结果的不公。因此,法律规定此时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鉴定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说明、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鉴定意见的效力进行审慎认定。 总之,鉴定人不出庭时,一般情况下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存在特殊情形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当事人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当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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