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主要有哪些?


从法律角度来看,父母离婚对孩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首先是抚养权和监护权方面。父母离婚后,需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而监护权是指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即使父母离婚,双方仍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都有监护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是抚养费问题。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意味着,随着孩子的成长和实际需求的变化,抚养费可能会进行调整。 再者是探视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探视权的存在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够与不直接抚养自己的父母保持一定的联系,有利于孩子的情感需求和心理健康。 最后,父母离婚可能会对孩子的财产权益产生一定影响。比如在家庭财产分割时,虽然孩子一般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如果涉及家庭共有财产,孩子可能有相应的份额。同时,父母双方都应当为孩子的财产权益负责,不能随意侵犯孩子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