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老人的抚养费是多少?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我家里有老人需要赡养,想了解在这种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老人的抚养费该怎么算,具体是多少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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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老人的抚养费其实准确来说应该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 首先,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对于老人作为被扶养人,通常要求是无劳动能力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例如,老人在交通事故发生时65岁,那么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年限就是20 - (65 - 60)= 15年。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30000元,并且受害人对老人承担全部扶养义务,那么这一年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就是30000元。假设受害人承担50%的扶养义务,那么这一年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就是30000×50% = 15000元。总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就是每年的金额乘以计算年限。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受害人是农村居民,那么就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同时,如果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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