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电瓶车被机动车撞了判55责,是否可以让机动车出医药费?

我骑电瓶车被机动车撞了,交警判定双方55责。现在我受伤产生了医药费,不知道能不能让机动车一方出这笔费用,具体的赔偿规则和流程是怎样的,很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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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等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电瓶车与机动车相撞且判定为55责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机动车一方承担部分医药费的。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从责任认定角度来说,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确定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在同等责任情况下,双方对事故的发生都有过错。 其次,赔偿方式方面,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保险公司赔付。通常机动车都需要投保交强险,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一方需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进行赔付。交强险的作用是在交通事故发生时,为受害人提供一定的基本保障。例如,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通常有一定的额度,在这个额度内,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会对伤者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而不区分责任比例。如果医疗费用超过了交强险的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则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进行分担,在55责的情况下,双方各承担50%。 二是肇事车主自行承担。在交强险赔偿后,如果仍有不足部分,那么机动车车主需要按照责任比例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伤者的总医疗费用为10万元,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那么交强险先赔付1.8万元,剩余的8.2万元,机动车车主和电瓶车一方各承担4.1万元。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对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赔偿等有相应规定,保障了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损害后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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