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民事欺诈的构成要件。 首先是欺诈方存在欺诈的故意。这是构成民事欺诈的主观要件。欺诈的故意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另一方面是使相对人基于错误认识而作出意思表示的故意。比如,商家明明知道自己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却故意不告知消费者,还虚假宣传商品的性能,这就是具有欺诈的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然没有明确对欺诈故意进行定义,但在认定欺诈行为时,故意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其次是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即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像前面提到的商家虚假宣传商品性能;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即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例如,卖家在出售房屋时,故意隐瞒房屋曾发生过严重火灾的事实。《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里的欺诈手段就涵盖了积极和消极的欺诈行为。 再者是被欺诈方因欺诈行为而陷入错误认识。也就是说,被欺诈方的错误认识与欺诈方的欺诈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被欺诈方没有因为欺诈方的行为而产生错误认识,或者其错误认识不是由欺诈行为导致的,那么就不构成民事欺诈。比如,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商家虽有虚假宣传,但消费者并没有相信这些宣传,而是基于自己的判断做出购买决定,这种情况下就不存在因欺诈行为导致的错误认识。 最后是被欺诈方基于错误认识作出了意思表示。这意味着被欺诈方在错误认识的基础上与欺诈方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例如,消费者因为商家的虚假宣传而购买了商品,这就是基于错误认识作出了购买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基于这种受欺诈而作出的意思表示,受欺诈方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只有同时满足欺诈方有欺诈故意、实施了欺诈行为、被欺诈方因欺诈陷入错误认识以及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这四个构成要件,才能认定构成民事欺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