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听说有一裁终局的情况,不太清楚具体哪些情形适用。想了解下劳动仲裁一裁终局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好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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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一裁终局,是指仲裁庭对申请仲裁的纠纷进行仲裁后,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能就该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劳动者如果对裁决不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这里所说的劳动报酬,就是我们平时工作所得的工资等;工伤医疗费是职工因工伤治疗产生的费用;经济补偿是在一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法时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当这些金额加起来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金额时,就可能适用一裁终局。 二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工作时间就是我们日常工作的时长规定;休息休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社会保险则是大家熟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如果在这些方面和单位产生争议,也可能适用一裁终局。 这种一裁终局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的效率,让劳动者能够更快地拿到应得的权益,同时也减少用人单位恶意拖延的情况。不过,法律也赋予了劳动者一定的救济途径,如果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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