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终局和非终局裁决有什么区别?
我跟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申请了劳动仲裁。听说劳动仲裁有终局和非终局裁决两种,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比如在效力、救济途径这些方面。我想了解一下,这样我心里也能有个底,看看之后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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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是概念上的差异。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而非终局裁决则是指除终局裁决以外的其他仲裁裁决,其效力并非立即生效。 从适用范围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除此之外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般为非终局裁决。 在效力方面,终局裁决一旦作出,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法院起诉,但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非终局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任何一方对裁决结果不服的,都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救济途径上也有所不同。对于终局裁决,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裁决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等,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而非终局裁决,当事人直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寻求救济。 总的来说,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在适用情形、效力以及后续救济途径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当事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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