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在多少钱的范畴内是一裁终局?
最近遇到了劳动方面的纠纷,打算去申请劳动仲裁。听说有一裁终局这种情况,就想了解下到底涉及多少钱的劳动争议能适用一裁终局,想弄清楚具体的金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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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存在两类情况适用一裁终局。 首先,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简单来说,如果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讨工资、工伤看病的费用、因为一些法定情形获得的经济补偿或者用人单位因违法等情况要支付的赔偿金,只要涉及的金额没有达到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十二个月的总数,这类争议就适用一裁终局。例如,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那么十二个月金额就是24000元,如果追讨的这些费用不超过24000元,就符合这个条件。 其次,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这就是说,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工作时间该怎么安排、休息休假有没有保障、社保有没有依法缴纳等这些涉及国家明确劳动标准的方面产生争议时,也适用一裁终局。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三条规定,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也就是说,即使一个仲裁请求里有好几项内容,只要每一项的金额都符合上述标准,同样适用一裁终局。 相关概念: 一裁终局:就是经过一次仲裁,裁决结果就生效,不能再就同一争议事项进行重复仲裁或者普通司法诉讼。 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是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多种因素确定的,劳动者在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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