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需要开庭几次才能作出终局裁决?

我和公司因为工资支付问题产生了纠纷,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已经开了一次庭,但还没有出裁决结果,我心里没底。我就想知道一般来说劳动仲裁到底要开几次庭才会有终局裁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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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案件仅需进行一次庭审即可解决问题,作出终局裁决。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开庭次数可能会有所变化。 首先,若遇法定事项导致庭审受到影响,可能会出现庭审延期的情况。例如,申请人或被申请人若因为突发事件而无法如期到达庭审现场,他们有权提前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延期开庭的申请,前提是必须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明材料。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庭应于开庭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及地点。若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在开庭前三日提出延期开庭的请求,最终是否批准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其次,若被申请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席庭审或未经仲裁庭许可擅自离场,仲裁庭可依法做出缺席判决。同样地,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申请人若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席庭审或未经仲裁庭许可擅自离场,仲裁庭可视为其已撤销仲裁申请。 另外,关于劳动仲裁案件究竟可进行多少次数的庭审,目前尚未有相关法律予以明确规定。而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实行的是一裁两审制。对于部分特定的劳动争议,例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若劳动者对这类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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