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是要打官司吗?

我跟公司在工资支付、加班补偿等方面产生了分歧,想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但又听说仲裁后可能还得打官司,心里没底。所以想知道劳动仲裁到底是不是意味着要打官司,具体在哪些情况下会涉及到打官司。
展开 view-more
  • #劳动仲裁
  • #劳动争议
  • #仲裁程序
  • #诉讼程序
  • #劳动法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并不等同于打官司。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劳动仲裁是一种专门用于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出现诸如工资纠纷、辞退争议、加班补偿等劳动争议问题,且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时,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个仲裁委员会会依据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站在公正的立场对争议进行裁定和判决。例如,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会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然后根据法律规定做出裁决。 其次,打官司通常指的是通过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来处理纠纷案件,也就是民事诉讼。在劳动争议的处理中,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大部分情况下,劳动争议需要先经过仲裁环节。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会进一步进入诉讼程序,具体包括: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未接受或逾期未能做出决定。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应决定是否受理。若逾期未作出决定,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对仲裁请求做出裁决。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做出裁决,如因案件复杂而需延长裁决时间的,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结果表示不满。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对于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如有异议,须先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之后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争议在仲裁阶段就得到解决,就无需再进入诉讼程序,即不需要打官司。只有当出现上述特定情况时,才会涉及到打官司。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