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具体金额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在两类劳动争议中涉及到这个标准。一类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另一类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这里所说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每个地区是不一样的 。 比如上海,之前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元,那十二个月金额就是29760元,如果裁决的金额低于这个数,对于符合条件的上述劳动争议就是终局裁决。 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规定来确定和调整的,要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在实际认定“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时,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要是劳动者申请的数额高于仲裁机构裁决的数额,应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最终裁决的数额作为标准,判断是否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不服一裁终局的裁决,只能在30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不过只有符合六种法定情形的劳动仲裁裁决才有可能被撤销,这六种情形分别是: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相关概念: 一裁终局:就是说经过一次仲裁,裁决结果就生效,不能再就同一争议进行重复仲裁或轻易改变裁决结果。 月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规定的当地每月最低劳动报酬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