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我家里人之前在医院治疗时出了医疗事故,现在想向医院索赔。但不清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想知道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让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希望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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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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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确定医院是否需要对患者的损害进行赔偿的关键因素。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构成要件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主体要件。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比如我们常见的医院、卫生院等。医务人员则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像医生、护士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就明确规定了该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就说明了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其次是行为违法性要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必须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是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的准则,比如手术前未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未取得患者同意就进行手术等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再者是过失要件。这里的过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患者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例如,医生在诊断过程中粗心大意,没有正确诊断出患者的病情,导致治疗延误,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然后是损害结果要件。必须有患者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这种损害包括身体上的伤害和精神上的痛苦。比如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身体残疾、器官功能障碍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不同级别的医疗事故对应不同程度的损害结果。 最后是因果关系要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结果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患者的损害结果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比如患者自身的疾病发展,那么医疗机构就不承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往往需要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五个构成要件,医疗机构才需要承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在处理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时,患者可以根据这些构成要件来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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