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二审和再审有什么区别?


一审、二审和再审是我国诉讼程序中的不同阶段,它们存在诸多区别。 一审是法院对案件的初次审理。它是整个诉讼程序的起始阶段,法院会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案件的事实进行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作出判决。一审程序通常适用于各类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适用于较为复杂的案件,简易程序则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在一审中,当事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二审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后进行的审理。二审的主要目的是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进行审查,看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是否正确。二审程序是对当事人权利的进一步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可能会作出维持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判决。二审的审理方式包括开庭审理和不开庭审理,具体根据案件情况而定。在二审中,当事人可以补充新的证据,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基于法定的事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再审是一种特殊的救济程序,并不是每个案件都会经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再审的条件和程序,比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情况。再审的启动方式包括当事人申请、法院决定和检察院抗诉。再审程序的审理可能会按照一审程序或者二审程序进行,具体取决于再审的法院和案件的具体情况。 综上所述,一审是基础,二审是对一审的监督和纠错,再审则是一种特殊的补救措施。它们在程序、适用情况和目的上都有所不同,共同构成了我国完整的诉讼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