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下面从四个方面来详细介绍其犯罪构成。 首先是犯罪主体。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也就是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都可能构成此罪。比如张三,已经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他去盗掘古墓葬,就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 其次是犯罪主观方面。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而且一般具有非法占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中文物的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且希望通过这种行为获取文物。例如李四,他知道某地方有古墓葬,为了得到里面的文物,故意去挖掘,这就满足了主观方面的条件。 然后是犯罪客体。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和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所有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是人类历史的重要见证,国家对其进行严格的保护和管理。盗掘行为破坏了这种管理秩序,也侵犯了国家对这些珍贵历史遗迹的所有权。 最后是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这里的“盗掘”,是指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私自挖掘。比如王五没有经过相关部门许可,就擅自挖掘一处被认定为具有历史价值的古文化遗址,这就符合了犯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