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降薪后员工离职,这种情况下员工有赔偿吗?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在没有任何合理理由的情况下给我降薪了,我打算离职,但是不清楚能不能得到赔偿。想具体了解下公司降薪导致员工离职在法律上关于赔偿是怎么规定的,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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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降薪后员工离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公司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这种变更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 如果公司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例如员工不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等法定情形)就擅自降薪,这种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可视为被迫辞职。员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以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公司降薪是有合法合理的依据,且履行了法定的程序(比如与员工协商一致等),那么员工离职时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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