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强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员工该怎么办?

我在单位工作一直兢兢业业,现在单位却强制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感到很无助。我想知道我具体有哪些合法的应对途径,能争取到哪些权益,怎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view-more
  • #劳动纠纷
  • #强制解除
  • #劳动关系
  • #经济补偿
  • #劳动仲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单位强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时,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要明确单位的解除行为是否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一般是不能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关系的,但是如果劳动者存在一些特定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强制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具体的维权途径方面: 一是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调解,争取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二是若沟通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如果涉及更严重的违法行为,如公司滥用解雇行为等,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