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碰伤别人,雇主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我雇了个人帮忙做事,结果他不小心碰伤了别人。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雇主得承担啥责任啊?是所有赔偿都得我来,还是和雇员有个划分?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想了解清楚心里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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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雇员碰伤别人时,雇主承担责任的情况如下:
首先,一般情况下,如果雇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碰伤别人,那么雇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在雇佣关系里,雇员按照雇主的要求做事,其行为产生的后果在一定程度上要由雇主负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比如说,雇主雇人送快递,雇员在送快递途中不小心碰伤路人,雇主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雇员是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他人被碰伤,那么雇主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进行追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雇主和雇员都有责任,雇主先对伤者赔偿后,能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雇员要回赔偿的钱。例如,雇员明明看到前方有老人,却故意加速冲过去碰伤老人,或者因为疏忽大意没有观察路况,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碰伤别人,就属于这种情况。
在判断是否属于雇佣活动时,通常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只要雇员的行为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一般就会认定是在从事雇佣活动。
相关概念:
-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简单说就是一方干活,一方给钱。
- 连带赔偿责任:就是受害人可以 要求雇主或者雇员任何一方,或者双方一起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谁有能力赔偿就先找谁赔。
- 追偿:就是在雇主先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对于本不该由自己承担的部分,有权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雇员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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