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被辞职该如何赔偿?

我是一名普通员工,最近公司突然说要辞退我。我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也不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理。我想了解下,在这种员工被辞职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如何赔偿呢?我工作也有几年了,不想自己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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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辞退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员工被辞职也就是员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判断。 首先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的情形。如果员工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打个比方,员工经常无故旷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考勤制度,公司将其辞退就不用支付赔偿。 其次是合法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按照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2个月,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 最后是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的情形。若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总之,员工在遇到被辞职的情况时,要清楚自身权益,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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