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工伤员工哪些费用?
我在单位受了工伤,现在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给我哪些费用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项目,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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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遭遇工伤时,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一系列赔偿费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是一项重要的赔偿内容。在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也就是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是为了保障工伤员工在治疗期间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其次,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也是用人单位的赔偿范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此外,还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总之,用人单位在工伤赔偿方面有着明确的法律责任,工伤员工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在遭遇工伤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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