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要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我想知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在公司工作了几年,不知道能获得多少赔偿,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希望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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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目的是弥补劳动者因失去工作可能面临的经济损失。赔偿金则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双倍的经济补偿。 举例来说,如果小明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零7个月,他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若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为4个月工资,即4×5000 = 20000元。若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即20000×2 = 40000元。 不过,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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