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不用赔偿?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通俗来讲,就是员工在试用期内没有达到公司当初招聘时设定的标准。比如,招聘软件工程师时要求能熟练掌握某种编程语言,若试用期员工经考核无法熟练运用该语言完成工作任务,就可能被认定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操作指引:需注意试用期的期限规定,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要明确具体的录用条件并书面化、公示化;用人单位需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对岗位工作职能及要求的描述、员工试用期表现的客观记录和评价等。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这是指员工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公司制定的合理、合法且经过公示的规章制度。例如,公司规定禁止在工作时间内玩游戏,员工却多次在上班时间玩游戏,经多次警告仍不改正,且公司规章制度明确此种行为属于严重违规,那么公司可以辞退该员工且无需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操作指引:规章制度要经民主程序制定,向劳动者公示(如由劳动者签署回执)且内容合法;要明确具体的“严重违反”标准;用人单位需提供劳动者严重违规的证据。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严重失职是指员工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营私舞弊则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并且这些行为给公司带来了重大的损失。比如,采购部门员工收受贿赂,采购高价低质的原材料,导致公司产品质量下降、成本增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操作指引:明确岗位职责,以便对严重失职行为进行举证;明确营私舞弊的行为类型;在规章制度中对重大损害进行量化,如规定造成经济损失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等。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如果员工在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又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且这种情况严重影响到了在本公司的工作,或者公司提出后员工仍然不改正,公司可以辞退该员工。例如,员工在本职工作时间内经常去另一家公司上班,导致本公司的工作任务无法按时完成。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比如,员工在求职时提供虚假的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欺骗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公司发现这种欺诈行为,就可以辞退该员工且无需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规定,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员工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被法院判处刑罚,如因贪污、盗窃等犯罪行为被判刑,公司可以辞退该员工,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