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单质押出承兑汇票是怎样操作的?


个人存单质押出承兑汇票涉及到一些特定的操作流程和法律规定。 首先来了解一下相关概念。存单质押,简单说就是借款人把贷款银行签发的还没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有些银行也接受与本行签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用来作为质押物 。而承兑汇票一般指银行承兑汇票,它属于商业汇票的一种,是在承兑银行开了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银行审查同意承兑后,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第二条规定了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相关内容,为存单质押提供了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则对票据活动包括承兑汇票的出票、承兑、付款等一系列行为进行规范。 具体流程方面,一般先是客户向银行提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申请。银行收到申请后,会对客户的情况进行审批,看看客户是否符合条件。审批通过后,银行会和客户签订承兑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之后,银行会向客户销售银行承兑汇票产品。客户要签署银行承兑汇票,并盖上事先在银行留存的印章,同时按规定缴纳手续费。最后,客户就能拿到完成承兑手续的银行承兑汇票,然后可以按规定进行汇票的流通和使用。 在责任方面,刑事法律责任上,《票据法》规定了对伪造、变造票据等七种票据犯罪、欺诈等行为,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方面,像票据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等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也要依法追究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上,因票据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行为人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存单质押:借款人以特定存单作为质押获取贷款等相关金融服务的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由存款人出票,银行审查同意承兑,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金额给收款方或持票方的票据。 票据责任:包括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是票据活动中法律主体违反规定应承担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