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票据承兑罪具体是如何量刑的?
我最近涉及到一个相关案例,想了解下骗取票据承兑罪在不同情形下具体的量刑标准,比如损失达到多少会有怎样对应的刑罚,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量刑上有啥区别等,麻烦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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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票据承兑罪的量刑需要根据犯罪主体以及造成损失的程度等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自然人犯罪: - 若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票据承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重大损失”,根据相关规定,例如以欺骗手段取得票据承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给银行等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等情形,都可能被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该条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适用上述量刑。 - 若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对于单位犯罪: 单位犯骗取票据承兑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单位犯罪时,单位要承担罚金责任,相关责任人员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刑罚。 需要注意的是,骗取票据承兑罪被包含于“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这一选择性罪名当中。如果行为人向同一被害人,或不同被害人分别实施了骗取贷款、骗取票据承兑、骗取金融票证的行为的,仍应按本罪论处,并以案发时累计的犯罪数额进行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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