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劳动者补偿金?

我跟单位签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工作任务完成了,单位要和我终止合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单位要不要给我支付补偿金啊?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劳动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劳动者补偿金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概念。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通俗来讲,就是这份合同的有效期是根据特定工作任务是否完成来确定的,一旦工作任务结束,合同也就到期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形式。而对于补偿金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其中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形;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其中就有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当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工作任务完成而终止时,用人单位通常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如果是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导致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另外,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总之,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应支付劳动者补偿金,但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