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经常会被要求加班,但公司也不是每次都给加班费。我想知道到底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呢?我不想自己的辛苦劳动白费,也想了解下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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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加班费是劳动者比较关心的问题。那么,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呢?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加班费。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简单来说,就是你在正常上班时间之外额外工作,单位应该给你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也就是在正常工作日内,让劳动者在下班时间之后继续工作。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比如说,你正常一天工资是100元,当天加班了1个小时,那这1个小时的加班费至少是100÷8×1.5 = 18.75元(假设一天工作8小时)。 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休息日一般指周六和周日。如果单位在这两天安排你工作,又不给你安排其他时间补休,就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还是按照一天工资100元算,休息日加班一天,加班费至少就是200元。 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法定休假日是国家规定的重要节日,像春节、国庆节等。在这些日子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一天工资100元的话,法定休假日加班一天,加班费至少是300元。 总之,当出现上述这些情况时,用人单位就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劳动者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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