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联合检查事项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联合检查是税务机关对企业和个人纳税情况进行综合审查的重要工作,旨在确保税收法规得到准确执行,防止税收流失。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检查事项。 企业所得税方面,首先会检查收入确认是否准确。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在正确的时间确认收入。例如,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应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同时,检查成本费用扣除是否合规。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凭证。如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对于资产处理,税务机关会查看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是否符合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企业需按照规定计算折旧并扣除。另外,还会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情况,防止企业通过不合理的关联交易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方面,会重点检查工资、薪金所得。企业应准确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形式的收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也是检查的重点,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应按规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此外,还会检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纳税情况。个人从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税务机关会核实企业是否存在通过虚列人员工资等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行为。 总之,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税收法规,如实申报纳税,避免因违反规定而面临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