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是怎么回事?
我开了一家企业,最近在处理税务相关事务时,听说了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这个词。我不太明白这具体是指什么,它对我们企业有什么影响,在什么情况下会涉及到,以及该如何操作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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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是一种税款征收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在特定情况下,由支付款项的一方,也就是扣缴义务人,在向境外企业或者个人支付款项时,从支付的款项中预先扣除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并代为上缴给税务机关。 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国家税收权益,防止境外企业或者个人逃避在中国的纳税义务。比如,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就需要实行源泉扣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里所说的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就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扣缴义务人而言,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如果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 在实际操作中,扣缴义务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并解缴税款。同时,要准确计算应扣缴的税款金额,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所以,企业在涉及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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