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拆迁员工没交社保该如何补偿?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现在企业要拆迁了。工作期间企业一直没给我交社保,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怎样的补偿,是有什么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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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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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拆迁且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相应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补偿的相关情况。首先,我们要理解社保的概念。社保即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社保,会面临行政部门的处罚。对于员工而言,若企业未缴纳社保,员工有权要求企业补缴。若企业拒绝补缴,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由该部门责令企业限期补缴。其次,企业拆迁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此外,如果企业拆迁导致员工失业,符合条件的员工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虽然企业未缴纳社保可能影响员工直接申领,但员工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企业赔偿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损失。总之,企业拆迁且未交社保时,员工可要求企业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以及赔偿失业保险待遇损失等。员工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先与企业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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