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停产只发生活费,员工离职是否有补偿?
公司因经营问题停产,只给员工发生活费。不少员工考虑离职,但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能不能拿到补偿。想了解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以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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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停产只发生活费,员工离职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企业一般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离职人员经济补偿通常适用于公司单方面解约的情况,只有企业违背劳动法规导致员工离开时,才需支付相应经济赔偿。例如企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在公司未做出解散或清算的决定前,员工选择离职,亦可依照劳动法规定,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是要承担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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