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什么的需要?
我想了解下,国家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为了满足哪些方面的需求呢?我不太清楚这背后的意义,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比如是社会稳定需要,还是保障民生需要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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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多方面的需要,下面从不同角度来详细阐述。首先,从保障民生的角度来看,这是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的需要。公民的基本生存权是一项最基本的人权,每个人都有权利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就是让那些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资料,确保他们的生存权得到保障。 其次,从社会稳定的角度来说,这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需要。当一部分城市居民处于贫困状态,生活难以为继时,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稳定。通过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够缓解贫困居民的生活压力,减少因贫困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冲突,为社会的稳定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再者,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讲,这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保障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有助于稳定消费市场。贫困居民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其基本的消费需求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这对于拉动内需、促进经济的良性循环具有积极作用。同时,这也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让贫困居民能够有基本的条件提升自身能力,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而言,这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需要。社会公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够缩小贫富差距,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它为城市贫困居民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生活保障底线,确保他们在社会分配中能够得到公平的对待,体现了社会的人文关怀和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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