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诉讼的证据收集方法有哪些?


在商标侵权诉讼中,证据收集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诉讼的成败。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证据收集方法。 首先是自行收集证据。这是最基本的方式,商标权人可以自己去收集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证据。比如,对于侵权商品,可以购买侵权产品作为实物证据,要注意保留好购买凭证,像发票、收据等,这些凭证可以证明购买的时间、地点和商品的来源。同时,要对侵权商品进行拍照或录像,清晰记录商品的外观、包装、商标标识等特征。另外,对于侵权方的宣传资料,如网页宣传、广告海报、产品说明书等,也可以通过截屏、下载、复印等方式进行收集。 其次是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也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公证机关的证据保全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它能够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比如,对于侵权方的网站内容,由于网页内容可能随时更改,商标权人可以申请公证机关对侵权网页进行公证,公证机关会按照法定程序对网页内容进行截屏、保存等操作,并出具公证书。 再者是申请法院进行证据调查。当有些证据商标权人自行收集存在困难时,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例如,涉及到侵权方的财务账册、销售记录等内部资料,商标权人通常难以获取,这时就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还可以通过行政机关查处收集证据。商标权人发现侵权行为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行政机关投诉。行政机关在查处过程中会进行调查取证,如对侵权商品进行查封、扣押,对侵权方进行询问等。这些由行政机关收集的证据在诉讼中也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使用。 此外,证人证言也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了解侵权情况的证人可以提供书面或口头的证言。比如,发现侵权行为的消费者、供应商等都可以作为证人。但证人证言需要证人能够如实陈述事实,并且证人要具备相应的作证能力。 在商标侵权诉讼的证据收集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收集方式要符合法律规定;真实性是指证据要客观真实,不能是伪造的;关联性是指证据要与侵权行为和商标权人的损失有直接的联系。只有收集到充分、有效的证据,才能在商标侵权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