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诉讼需要提交哪些证据呢?


在借贷纠纷诉讼中,通常需要提交以下几类证据: **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这是为了明确参与诉讼的双方身份信息。对于个人而言,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能证明身份的材料;如果是单位,要提供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这样法院才能清楚知道双方的具体情况,确保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 **书面证据**:如借条、借款合同等,这些是最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凭证。借条上一般会写明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利息计算等重要信息;借款合同则更为详细和规范,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 **转账凭证**: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也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并提起诉讼。例如银行的汇款单、微信实名转账凭证等,能证明借款的实际交付情况。 - **其他记录**:如聊天工具内明确沟通借款事实(事由、期限和金额)的记录,或者电话沟通借款事宜的录音等,也可以作为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未还的证明**: - **出借义务履行证明**:原告不仅需要提供借条、借款合同等,最好能够提供证明已经将借款出借给被告的转账凭证等,以此证明已履行出借义务。 - **逾期未还证明**:需要证明被告逾期未还借款。比如催告还款的短信、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显示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还款权利,且借款人未按时还款。 **有关担保的证据(如果有担保人)**:如果借贷关系有担保人,应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例如担保合同、担保人的身份信息等。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借款时约定了利息,最后才能主张利息,否则民间借贷视为无利息。另外,在收集和保存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这样才能在诉讼中发挥有效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