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企业不给赔偿是否合法?
我从公司辞职了,按照我的理解公司应该给我一定赔偿,可公司却不给。我不太清楚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辞职后企业不给赔偿这种情况到底正不正规,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企业给我赔偿。
展开


在探讨辞职后企业不给赔偿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要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而言企业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劳动者主动且无其他法定情形的辞职情况下,企业不给赔偿是合法的。这就好比我们自己决定要离开某个合作关系,没有特殊理由,对方通常无需额外给我们补偿。 然而,当劳动者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而被迫辞职时,企业就需要支付赔偿了。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况下企业不给赔偿就是不合法的。例如企业长期拖欠工资,员工因此辞职,企业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赔偿。所以,辞职后企业不给赔偿是否合法,要根据具体的辞职原因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