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钱不还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如果想起诉欠钱不还的人,以下这些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首先是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要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像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这一步是要确定起诉的人和被起诉的人身份明确,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主体要求。《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起诉要有明确的被告,所以这类证据是必不可少的 。 其次是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借款合同 、借款协议、借条、欠条等。这些书面材料能直接表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指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再者是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通俗来讲,就是要证明你已经把钱借给对方了,并且到了该还钱的时候对方却没还。比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的记录,如果有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就很有说服力;要是现金交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另外,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这有助于在需要的时候,明确相关责任人。 还有,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虽然不是必须的,但如果有,可以帮助法官更好地了解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最后,对方财产证据也很关键。有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 相关概念: 诉讼主体资格:指的是能够作为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 债权凭证:就是用来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像借条、欠条等都属于债权凭证。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有害债权的行为,以保障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





